近日,江苏省建湖县质监局邀请盐城市质监局、县优化办、县人大财经委、县政府法制办、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七部门有关人员和特邀专家,针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的3起行政违法案件进行了开门审案。
该局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县内1家无证饮料企业、1家生产不合格有机水企业和1家使用不合格锅炉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并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对这3起案件进行开门审案。
参加这次开门审案的七部门人士和特邀专家,听取了该局案审会对3起案件违法主体和事实的认定、调查取证的法律程序、证据材料的收集、适用法律法规等介绍,对案件的处理进行了点评。最后,该局案审会成员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特邀专家意见后,以无记名方式对上述3起案件的处罚进行了投票表决。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饮料的企业实行首查不罚、对生产不合格有机水的企业实行下限处罚、对使用不合格锅炉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
2004年6月,建湖县质监局实行首次开门审案,自2005年第2季度起,坚持1个季度进行1次,目前已进行了12次。该局负责人表示,实行开门审案,既可以提升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质量,又能规范质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确保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公平,以公平树公信,有力地促进了质监依法行政工作,提升了部门形象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