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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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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至30日,全省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在福州市召开。本次会议有两项主要议程:一是分5组在福州市进行现场检查。分别检查福州市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和闽侯县的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召开全省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由省农业厅刘亚圣副厅长主持,福州市陈为民副市长通报了福州市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情况,省海洋与渔业局李祥春副局长通报全省水产品专项整治情况, 省农业厅姜安荣厅长受张昌平常务副省长的委托就前一段全省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和本次现场会的情况作总结。

  会议总结了全省各级政府和农业、渔业等部门三个多月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开展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的督导和整治工作现场会检查情况。主要是: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一些地方的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者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透彻,不能适应监管工作的要求;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相对淡薄,诚信经营观念不强;农产品生产与销售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索证、索票、台帐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不完善,可追溯制度尚未很好地建立起来,农业投入品的整治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会议确定了今后一个月的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一是围绕四个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从增加监测的频次、推行市场准入、规范索证索票管理、对不合格农产品及时进行处理等四个环节,加强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二是抓好三项工作,强化农业投入品整治;三是抓好“回头看”,深化督查整改;四是做好迎检准备,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机制、质量安全追溯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监测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保障机制等七项机制,逐步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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