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铜仁地区质量技监局与卫生、工商部门联合下发了《食品生产小作坊产品限区域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介绍,贵州铜仁地区是一个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的多民族地区,生产加工各类食品的企业只有77家,其中规模以上的企业仅5家,仅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却有525家,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比较严重。在此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铜仁地区质量技监局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主动地与铜仁地区卫生局和工商局进行沟通和协调,并联合下发了该《办法》。
《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界定,对铜仁地区小作坊的“概念”进行了具体明确;对不属于小作坊范畴也在生产加工食品的,明确了由卫生或工商部门按职能职责进行处理;明确了小作坊有按保证质量安全基本要求进行改造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拒不改造或经改造后仍达不到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的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明确要求自身没有产品检验机构的小作坊必须以书面形式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对其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明确规定小作坊的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出厂、销售,否则职能部门将按《特别规定》进行查处;明确规定小作坊的产品只能在本乡(镇)的行政区域内销售,对超区域销售产品的小作坊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卫生、质量技监、工商部门在按各自职责对小作坊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积极主动地协调配合及具体操作办法,明确规定3个职能部门不得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