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10月26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德伟率队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双方就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管有关执法问题进行了座谈研究。
座谈会上,两个职能部门充分交流了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重点针对如何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广告管理协作机制;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和基本资料变更的登记衔接工作;如何明确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和监管环节,建立监管协作机制,避免重复监管;“三无”产品、商标侵权产品、无照经营等涉药案件,建立沟通渠道,建立打假协作机制;如何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如何杜绝企业在住宅内生产、经营、保存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如何管理规范企业办事处、挂靠行为;如何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等有关问题展开讨论,深入广泛地交换了意见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座谈研究,双方一致认为,加强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系,完善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有利于共同做好相关产品的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会议确定了多项业务工作衔接方式,联系人员以及下一步需要落实的工作制度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