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要由工商局长亲自抓、亲自去现场指挥查处;对于有关食品安全的实名举报,查实后要在3天内回复举报人,并应按规定给举报人最高4万元的奖励。
湖北省工商局昨发出通知,即日起,在湖北全省工商系统建立5项制度,以专门强化食品安全申诉举报。
这5项制度包括直接办理制度:凡食品安全的申诉举报,由分管局长直接负责办理,重大申诉举报,主要负责人要拿在手上亲自办理;即时办理制度:凡有关食品安全的申诉举报,接诉工商局要在第一时间内即时办理;现场处理制度:工商所(基层分局)在辖区内凡接到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一般案件由分管所长(分局长)在第一时间内带领执法人员奔赴现场调解、查处,重大申诉举报,所长(分局长)必须到现场组织办理;结果反馈与奖励制度:凡对实名举报的食品安全案件,工商部门查实办结后,要在3天内将查处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如符合奖励规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及时予以奖励。奖金最高达4万元;信息畅通制度:重大节假日“12315”指挥中心要全天候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