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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控制机动车对环境污染 我国排放标准步伐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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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机动车的快速增长,如果保持第二阶段的排放控制水平,我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8年后还将会持续增长。因此,继续减少单车污染物排放量非常必要,应在2008年前开始实施第三阶段标准,然后每隔3~4年继续加严,才能保持污染物排放量不再继续增长。”这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罗毅,在10月15日召开的“2007国际大城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研讨会”上所做的表述,它也表明了我国当前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紧迫性。

  排放标准步伐加快

  回顾我国机动车污染防治的过程,罗毅介绍,我国于1999年发布了《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3年发布了《摩托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技术政策中规定了轻型车、重型车、摩托车等各类车型的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即2000~2001年达到相当于欧Ⅰ的水平,2004~2005年达到相当于欧Ⅱ的水平,2008年达到相当于欧Ⅲ的水平,2010年前后争取与国际排放控制水平接轨。同时,技术政策对新生产车、在用车、车用燃料等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并明确指出了达到不同阶段排放标准的推荐技术措施或技术路线。

  目前,我国针对排气污染物和噪声的移动源排放标准体系已经建立,它包括了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以及相关的发动机,并且非道路移动源也已纳入了移动源控制体系之中。从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一份资料中看到,随着标准的不断加严,我国汽车排放控制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以我国轻型车排放标准与欧洲标准实施的日期比较,中国开始控制机动车污染物从1990年开始,欧洲实施相当水平的标准(欧0)年份是1973年,之间相差17年;我国实施国1标准在2000年,对应的欧Ⅰ实施是1992年,相差8年;国2实施是2004年,对应的欧Ⅱ实施是1996年,相差8年;国3实施是2007年,对应的欧Ⅲ实施是2000年,相差7年;预定的国4实施日期是2010年,对应的欧Ⅳ已于2005年实施,将相差5年。显然,从我国机动车排放标准施行的时间进度上来看,追赶欧洲的步伐明显在加快。

  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趋严

  长期以来,我国机动车生产标准的型式核准与生产一致性存在着不协调因素。针对机动车生产的一致性问题,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汤大钢介绍,有关轻型车、重型车(机)、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汽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的相关标准已经全部到位,加强各类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公告也已出台。在监督管理方面,汽车生产企业应向国家环保总局申报《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这是型式核准的必备技术文件。凡《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未在国家环保总局备案的生产企业,对其申报的车(机)型将不予型式核准。

  另外,凡现场核查存在重大整改项目和(或)抽样检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生产一致性进行整改,国家环保总局将暂停受理其车(机)型的型式核准,并对其整改结果进行核查。经核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国家环保总局将撤销该车(机)型的型式核准公告,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环保总局自2004年开始实施鼓励性的环保生产一致性免检制度,凡获得环保生产一致性免检资格的生产企业,自获得免检资格之日起三年内,免于抽样监督检查。目前,已经有13家汽车、发动机、摩托车生产企业获得了免检资格。

  环境效益显著

  据罗毅介绍,我国自实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控制以来,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从评估的数据看,实施国1、国2标准(第一、二阶段治理)期间(2000~2004年),CO排放减少了约555万吨,HC排放减少了约106万吨,NOX排放减少了约151万吨,颗粒物排放减少了约4900吨。而进入第三阶段(国3标准)以来,从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轻型汽油车单车污染物排放量,CO削减了约30%,HC和NOX削减了约40%;从第三阶段到第四阶段,各污染物均进一步大幅度降低,单车的CO排放削减约56%,HC排放削减约50%,NOX排放削减接近50%。就重型柴油车而言,进入第三阶段之后和控制初期的第一阶段相比,颗粒物减少了约70%,NOX减少了约39%;第三阶段与第二阶段相比,颗粒物和NOX则分别各减少了30%左右。

  拿全国大气标准最严格的北京来说,北京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冯玉桥介绍,自1998年以来,北京市环保资金投入累计达1200亿元,其中2006年就达250亿元,实施了多项重大举措。北京市的大气污染控制采取了13个阶段、200多项控制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大面积控制了机动车排放;调整了产业结构,积极改善了能源结构。

  机动车污染控制全方位体现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计划,下一步标准制订计划(2007~2010年)包括,重型汽车排放控制装置耐久性标准,重型汽油车(机)排放标准(三、四阶段),在用汽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汽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修订),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及测量方法(第三阶段)等。由此不难看出,标准限值的不断加严以及排放装置的耐久性和噪声控制等全方位控制环境污染的举措,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

作者:佚名 来源:汽车周报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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