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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公布新修订制浆造纸工业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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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环保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新排放标准将取代现行的国家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
  
  近年来,我国制浆造纸行业快速发展,生产规模已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产品消费量仍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制浆造纸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由于生产集中度较低,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原料结构不合理,装备水平落后等原因,制浆造纸行业成为排污大户。制浆造纸行业的发展给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其COD和废水排放量分别占全国工业总排放量的32%和17%,万元产值COD排放负荷也高居各行业之首。治理制浆造纸行业的污染,提高其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对于污染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落实国家对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新排放标准草案对现行排放标准体系和内容都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主要特点:一是大幅度降低了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有利于促进行业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进步;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体系,增加了对营养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项目,有利于推进防治湖泊富营养化和履行国际公约工作;三是取消了对非木浆工艺实行宽松限值和折算混合排放限值的做法,对新老污染源近期区别对待、限期统一要求,有利于在行业内兑现环境成本,促进公平竞争,淘汰落后工艺;四是规定了生产单位产品的基准排水量指标,可有力地制约稀释排放行为;五是优化了标准的结构,明确了监督检查要求,使标准更加便于实施,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六是适应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要求,增加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规定;七是适应环境敏感地区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需要,增设了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先进控制技术限值。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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