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影响了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肖兴基主任认为,只有提高认证的有效性,才能推动有机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认证的关键作用是有效性,失去了有效性,也就失去了认证的价值。认证有效性是保障认证工作质量和效果的关键,是认证的生命。没有有效性的要求,认证工作就会流于形式。
肖兴基主任认为,要提高我国有机食品认证的有效性,应从多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完善有机认证监督管理体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肖兴基主任强调,保障有机认证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是提高有机食品认证质量的关键措施之一。
2005年4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以规范有机认证活动、统一认证程序和管理要求、加强对认证市场的监督管理,从而使认证的结果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保障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效性。该《办法》与《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一起,构成了我国相对完整、规范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体系,使得我国的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开始有了可遵循的统一规则及依据,有利于促进认证活动更加有序和规范。
在法规文件的指导下,行政监管部门应对有机认证机构的活动和认证结果进行监督,一方面,可发现认证机构实施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另一方面,可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约束、督促和提醒,使其更加自觉地保证实施活动的规范性,从而保证认证结果的有效性。这种监督应当与认证服务机构行业自律、认可监管、同行评议、市场监督等几个方面结合,建立起完善的监督体系,确保认证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
行政监管部门还可通过建立切实可行的“有机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和专业人员能力评价系统”,以资格准入为手段,促进有机认证机构建立完善的自我评价和监控体系、增强认证机构的自我监管能力,以充分提高有机食品认证的有效性。
加强认证机构的内部管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肖兴基主任认为,为了提高认证的有效性,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应该加强内部管理。
一要充分认识有机认证的重要性。认证活动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认证机构应站在这一高度来认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把自己的工作与国家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认识到位,有利于增强认证机构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
二要规范操作。认证机构是保证认证制度有效实施的操作者,认证机构运作的规范性、一致性,直接导致了认证实施的有效性。这就要求认证机构具备运转良好的组织机构、规范有效的管理体系、完善实施认证制度的操作规程、与认证制度实施相适应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过硬的人员队伍,并真正按照“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以确定的“认证基本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和操作规程为依据,规范性地开展认证活动。
三要不断增强品牌意识。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进行有机认证的食品企业经常会选择认证机构和认证类型,除了考虑经济、服务因素,更多考虑的是该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机认证证书在市场上的权威性、能否实现有机认证的价值、最终能否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所以,有机认证机构应重视品牌和信誉、严格实施认证活动。
四要提高有机认证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有机认证工作的技术性很强,认证机构应对认证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评定。认证工作人员除了开展认证检查工作外,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食品企业选择的认证类型多样,经常会询问有机食品行业的发展动态,这就要求参与认证工作的人员既要了解国家有机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又要熟知有机认证活动的相关业务知识。评判检查表现的优劣、标准的符合性固然是一方面,但真正的服务内涵则有赖于检查员丰富的经验、专业的检查技能以及敏锐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评估能力。这是一种集人际沟通、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生活沉淀为一体的综合性知识的整合。培育、维持一支高素质的检查员队伍,是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提高竞争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认证机构构筑核心竞争力、树立与其他机构竞争差异化优势的手段。因此,有机认证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其审核人员的评价监控体系,以保证认证审核的有效性。
加强社会监督
虚假的有机食品不仅严重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的经济秩序,而且会阻碍有机食品行业良好秩序的建立、破坏大众消费有机食品的信心。有机食品认证事业要持续发展,没有诚信是不可能的;靠虚假骗取市场的信任,最终必然被市场所抛弃。我国应尽快建立全社会信用监督体系,让失信者感到失信后被惩罚的恐惧;应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及公众参与等,多层次、多角度建立和完善有机食品认证市场监督体系。另外,要采用分类管理的办法,逐步建立、完善有机食品认证行业的社会诚信体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肖兴基主任认为,有机认证机构应有长远目光、端正自己的经营理念、创造自身机构的信誉和价值、重视自身品牌的培育和维护、发挥创新意识,并制定科学合理的有机食品认证制度,更好地推进有机认证工作和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