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福建检验检疫局认真学习领会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国家质检总局一系列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对照查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通过“八抓”达到“八个提高”,全面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抓好源头,提高原料把关有效性。严格落实基地备案制度,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支持种养业者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其运用GSP、GAP等管理技术工具,加强种植、养殖过程的药残控制,提升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企业原料收购环节审核把关,确保原料来源清楚,防止企业虚报原料供应量,搀杂非备案基地原料用于出口加工;开展源头种养过程残留监控,掌握种养过程用药情况,及早发现存在的隐患,及早消除隐患;开展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研究,建立出口食品源头和加工过程重要安全信息电子数据库,实现出口食品安全信息电子溯源。
抓好生产,提高生产环节监管有效性。强化监管、注册协作,建立监管、检验、国外不合格通报等信息互通机制,将企业出口产品检验情况作为卫生注册准入评审的一项重要依据,联合开展工作质量监督检查,使出口注册、源头监管、日常监管、出口检验等环节有机衔接;建立出口食品、化妆品问题核查制度,逐批核查不合格原因并采取整改跟踪措施,确保每批问题产品有核查、有反馈、有整改、有跟踪;加强出口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管理,落实备案制度,统一规范备案申请、备案核准、备案上报,有效掌握每批出口食品使用添加剂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对出口食品企业进行拉网式清理整顿,坚决取缔一批质量体系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
抓好检验,提高进出口检验把关有效性。规范抽样程序和样品保留制度,确保样品代表性;根据源头用药调查、日常监管、出口检验历史、国外检测要求的综合风险评估,确定重点监控项目,提高进出口检验把关的针对性;开展出口食品检测数据月统计分析,对辖区出口产品检测结果进行趋势分析,及时发现隐患,并适时调整监管方式和重点监控项目,避免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抓好查验,提高口岸查验把关有效性。严格执行出口食品口岸查验临时性措施;强化口岸与产地检验检疫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联动机制,依法严格查处货证不符企业;加强监管、稽查协作,联合开展涉嫌违规企业调查,重点打击逃避检验检疫非法出口行为,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处罚,规范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秩序。
抓好责任,提高检验检疫人员素质。全面开展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质量检查,严格落实工作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关工作层层落实、层层负责。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人员调整岗位、进行告诫,对涉及违纪违法人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加强出口食品一线监管人员能力建设,通过培训、交流、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一线机构和人员把关和监管能力,提高检验检疫监管有效性。
抓好帮扶,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针对出口企业HACCP体系管理、实验室检测验证、原料监控、按照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组织生产、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对关键限值的技术分析等,实施能力促进计划。通过对企业自控能力实施普查、备案,对相关人员实施持续、滚动培训,建立官方与企业的交流互动机制,对企业安全卫生自控体系的有效性实施官方验证等措施,促进企业自检自控水平的提高。
抓好信用,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水平。完善出口食品加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红、黑名单制度”,根据企业不同信用等级,实施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对违法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严格依法实施暂停出口、罚款等行政处罚,直至取消出口资格,并进行适当宣传,形成声势,震慑和警示不守法不诚信的企业,发挥信用管理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以质取胜。
抓好协作,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合力。进一步密切与农业、渔业等部门的协作,合力规范种植、养殖源头农兽药的使用,有效解决出口食品农兽药残留问题,共同打击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和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福建省食品在安全基础上扩大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