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普洱茶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严格执行DB53/103-2006《普洱茶》强制性地方标准,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冒用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云南省普洱市质量技监局认真开展了普洱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以求达到进一步规范普洱茶生产经营秩序、为普洱茶产业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的目的。
据了解,普洱市质量技监局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有的企业生产条件发生了改变,与考核发证时的条件不符;有的企业包装棉纸上标注的名称和净含量不规范;有的企业产品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不符合要求。针对上述问题,普洱市各县(区)质量技监局立即召开了各普洱茶生产企业专题宣贯会,促使企业进一步认识到食品质量和标签标识的重要性。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普洱市质量技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52人(次),车辆117车(次),检查生产领域企业153家,销售企业89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属整改范围的责令企业整改,属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