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批准,深圳检验检疫局自行开发的检验检疫行政处罚工作计算机管理系统将在江苏、福建、辽宁等7个局推广应用,并在此基础上向全国检验检疫系统进一步推广。
检验检疫行政处罚工作计算机管理系统是深圳检验检疫局经广泛调研后于2006年开发。该系统分为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工作流管理、监督管理、查询统计、信息公告、违法当事人数据库、法律法规查询、系统管理等9个模块,实现了全过程、全覆盖、全兼容(与CIQ2000、车检业务等系统相兼容)等多项功能。该系统在深圳局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各项功能已逐步完善,大大提高了行政处罚工作效率,使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公开透明。目前,推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