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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丢手机 商场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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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商场购物丢了手机,商场却不能提供当时的监控录像,这让张女士觉得商场应该负有一定责任,并给予赔偿。商场认为,自己可协助警方破案,但没有义务赔偿消费者损失。目前,消费者和商场仍就此事在协商。

  张女士说,元旦那天晚上,她和朋友在崇文门新世界商场购物,在试衣服后发现,自己脱下来放在附近衣架上的外套口袋中,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不见了。随后通知商场保安报了警。

  张女士说,她看到天花板上正好有监控摄像头,便要求查看监控录像,但商场未提供,解释为监控设备故障。“商场有义务提供监控录像,帮助警方破案,否则应进行赔偿。”张女士说。

  针对此事,新世界商场市场部刘女士说,最近几天,该商场正在对监控设备升级和调试,所以有时录不到画面,张女士所说的丢手机时段恰好是设备调试时间,因此事发后不能提供监控录像。她表示,商场只有提醒顾客看管好自己财物的义务,对顾客失窃不负责赔偿,“但我们会配合警方工作,尽快侦破案件。”

  北京市汇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大莹说,此事中监控录像仅是失窃事件的证据材料,不能决定顾客和商场的责任义务,正常情况下消费者应在试衣间试衣,如在试衣间外,可以告知售货员,让售货员帮忙看管,丢失财物后售货员和商场就要负责任;如没有告知售货员,消费者将衣物随意放置,丢失了则要自行负责。
作者:李华良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05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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