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验检疫部门获悉,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使用及销售的指令》(2006/122/EEC),将于2007年12月27日前转换为欧盟各国国内法,并于2008年6月27日开始实施限制措施。
据了解,全氟辛烷磺酸因其防油和防水性而作为原料被广泛用于纺织品、皮革、地毯、纸、涂料、消防泡沫、影像材料、航空液压油等。这就涉及众多民用和工业生产领域,而其中的如纺织品、皮革、地毯是我国的拳头出口产品。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尽快与欧洲进口商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加紧替代产品的选择、试验和应用,以减少指令实施带来的损失。
欧盟新指令限制了PFOS类产品的使用和市场投放,不允许销售以PFOS为构成物质或要素的、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005%的物质。当然,该指令还对部分例外情况等做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