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联合西安科技大学编制的《西藏自治区民用建筑采暖设计标准》和《西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填补了西藏没有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空白,为西藏建筑采暖、节能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西藏属于高海拔高严寒地区,但在2004年以前未能列入全国集中采暖的范围,建筑采暖、节能工作对西藏来说一直处于空白。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对改善西藏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十分关注和高度重视,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2004年国务院、建设部充分考虑西藏自治区的特殊气候条件,将西藏纳入全国采暖序列。自治区建设厅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启动了《西藏自治区民用建筑采暖设计标准》和《西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编制工作。
评审专家对《西藏自治区民用建筑采暖设计标准》和《西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成果及可行性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编制太阳能采暖、节能的地方性建筑标准,在国内乃至全世界尚属首例。西藏常规能源匮乏,但太阳能资源得天独厚,非常丰富,开发利用太阳能对保护环境,缓解能源供需矛盾,造福百姓,造福社会,都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和实事。《西藏自治区民用建筑采暖设计标准》和《西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通过专家审定,标志着西藏建筑采暖、节能工作正式启动,但西藏建筑采暖、节能工作还面临许多需要破解的难题,需要继续攻坚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