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监督”的话题,我们已经谈了多年。前不久连续发生的阜阳劣质奶粉、广州毒酒及四川工业盐腌制泡菜等事件,又一次让我们对现行的监督机制产生了怀疑。有效的市场监督只能是监督制约机制,即主动监督机制。在我们探索主动监督机制时发现:惟有规范化的竞争才能实现主动监督。规范化的竞争机制就是质量竞争机制,也叫诚信竞争机制。
竞争 是市场经济的主旋律
市场经济又叫竞争经济。没有竞争的经济不能称作市场经济。
市场的主体是企业,企业的主体是职工。所有的主体都是最大利润的追求者。这个原则被经济学家们称作市场经济的铁定法则,它使得市场产生了竞争,充满了活力。
竞争有正当与不正当之分,有规范与不规范之别。规范化的竞争就是质量竞争,也叫诚信竞争。坑、蒙、拐、骗绝不是规范化的竞争,它是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是单纯的价格竞争的必然产物。
当我们在实践中理解并掌握了规范化的竞争机制后,我们就会喜欢它,习惯它。规范化的竞争必将成为社会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规范化的竞争 是以质量为核心的竞争
计划经济时期,我们的产商品质量并不差,社会诚信度也不低。空白支票可以用,盖有公章的“实物收据”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流通。自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产商品质量问题愈来愈突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假冒伪劣滋生泛滥,坑蒙拐骗层出不穷,社会诚信度一降再降。这是市场经济初始阶段的必然,是价格竞争的结果。尽管经过整顿,监督力度和打击力度一再提升和加强,产品质量下滑的趋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滋生和蔓延。有言道:“诚信源于市场”。并不只是说单纯的价格竞争破坏了社会的诚信,更重要的是指规范化的竞争机制可以将诚信找回来,即用市场化的管理方法从市场中找回来,用规范化的竞争机制代替不规范的竞争。
引入规范化的竞争机制之时,就是我们的市场经济走向成熟之日,也是我们走向诚信社会的开始。
质量竞争 就是诚信竞争
质量竞争是主体的质量行为的比赛,是人与人的质量行为的比对。
什么是质量?质量就是符合要求。这个定义与国标定义是一致的,并且便于市场主体以及企业主体(职工)掌握和监督。你的产品符合要求即满足了“承诺”。只有在规范化的质量行为下工作的人,才能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有位学者曾这样表述过“竞争”:在单位时间里看谁最先赢得别人的信任。诚信是资源,靠竞争而获得。质量和诚信,又是动态资源,在竞争中它将优化配给在讲信用的主体上。今日获得信用,明天不一定拥有。只有永远的拥有,才能获得永久的财富。
质量竞争 是质量行为的规范与竞争
质量竞争是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主体有千万种,他们的产品也千差万别,如何比对,如何竞争?质量竞争是质量行为的竞争。中国有句俗语:“以做人的方式做事,以做事的结果看人”。只有主体行为的竞争,才能具有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评判标准。
我们必须规范市场所有主体的质量行为。市场上的每一个主体,首先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输出符合要求,经得起检查和监督;其次要保证自己的产品输入符合要求,要尽监督责任。一句话,要做一个主动监督者。
质量行为又是可以量化的。
市场中,靠着每一个主体的产品输出与输入,联结成一个市场网络。市场中,没有不输出的主体,也没有不输入的主体。每一个主体都要监督自己的输入对象,同时又要对自己的输出对象负责。
每发生一次监督行为,总有一方是主动的,而另一方是被动的。当前,大多数的监督行为都是被动的,即事后由监督部门监督举报的。凡有主动监督行为的主体,视情节给记正分若干;凡有被动监督行为的,也视情节给记负分若干。经过一段时间的累计,每个主体的质量分是不同的。按顺序排队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张榜公布,从而让主体之间展开了竞争。
由此不难看出,主动监督是质量竞争机制的基础,只有引入质量竞争机制,也才能使主动监督得以实现。
诚信建设的根本出路 是引入质量竞争机制
市场的主体是企业。企业法人的诚信度(质量分)就代表了该企业的诚信度。企业可以兼并、倒闭或改换名称,而企业法人的诚信度将伴随人的一生。对产权有待清晰的企业,只要你进入市场,其法人就必须讲信用。
信用中介也是市场的主体,它同样是市场的主动监督者。对市场主体所提供的信息真伪负责(被监督),信用中介的信用度也是动态的。与市场中所有的主体一样,在规范化的竞争中优胜劣汰。
企业的主体是职工。企业所输出的产品是靠企业的职工经过多道工序加工而成。为了保证自己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企业内部也必须引入质量竞争机制。企业职工、班组之间的质量竞争,同样是其质量行为的竞争,而不是产品的比赛。质量竞争的结果将是人的素质的提高。有了高素质的人才就不愁高质量的产品。
企业竞争的核心是质量,惟有引入质量竞争机制才能落实“质量第一”的方针。市场上的质量竞争必将促使企业内部的质量竞争,而企业内部的竞争将保证本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种良性循环的结果,必将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才。
主动监督 是所有企业竞争的平台
从阜阳劣质奶粉等事件的查处过程看,不但暴露出我们在监督体系方面的缺陷,而且也反映出我们对市场结构上认识的局限。首先,对任何一件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必须追查该产品所经过的所有中间环节(主体)的监督责任。其次,市场中所有的主体也都是消费者。全国人民都是生活资料的消费者,市场主体还是生产资料的消费者。在目前假冒伪劣泛滥,欺诈现象屡禁不止,生活资料的消费者不仅没有了选择的余地,而且生产资料的消费者——企业也没有了多少选择的余地。根据目前我国市场的特点,主动监督不仅适用于生产厂与零售商,而且也适用于商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仅适用于大企业,而且也适用于中小企业。
以质量为核心的竞争机制,可以使社会多方面的利益在矛盾冲突中达到平衡,使所有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它将被大多数人所接受。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主动监督将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主动监督的实现 是一个过程
我们不应该把质量竞争机制看成一个方案。主动监督机制的实现是一个过程。欧美国家经历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以价格竞争为主的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才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摸索出质量竞争机制。虽然现阶段他们的假冒伪劣产品比较少,社会诚信度比较高,但他们仍在改进中。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是指成熟的市场经济,把诚信作为竞争的过程和结果。我们还注意到,这些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度里,也存在欺诈行为,但他们能靠市场机制的本身揭露出来。主动监督机制就是监督制约机制,一个主体的监督失效不但影响了公众的利益而且直接损害了另一个或多个主体的现实利益及长远利益。所以有人评论一个管理机制是否有效时是这样描述的:只要欺诈行为躲避制裁的概率与欺诈行为发生的普遍性(普遍率)成反比,那么,这个机制就是有效的。也可以这样描述,对欺诈行为的制裁率与欺诈行为发生的普遍率成正比,这个制度就是有效的。因为我们的现实不是不制裁而是发现的少且不及时。主动监督机制所以有效,就在于它能够及时发现欺诈者,有效遏制欺诈行为的发生,让欺诈行为发生的普遍性(普遍率)逐渐降低。
一个以被动监督为主的社会,对主动监督的贯彻和执行是比较困难的。我们选择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那就必须学会竞争,善于竞争,必须了解主动监督与实现主动监督。这个过程尽管比较长,但必须走。实现主动监督之日即是我们的市场经济走向成熟之时,也是我们走向诚信社会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