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湖北省《老河口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经老河口市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以河政规[2013]4号文件的形式发布实施,标志着老河口市市政府最高质量荣誉奖正式设立。
老河口市市长质量奖主要授予老河口市具有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有较大社会贡献的企业。该奖项的评定以企业自愿申请为基础,以促进企业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宗旨,以专家评议、社会公示、政府决策卫科学程序,以政府经济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不断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优化和提升经济综合竞争力。该奖项每两年评定一次,每次授予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不超过两家,老河口市政府奖励每家20万元,同时设立一定数量的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