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广东省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生产领域蓄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5008.1-2005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GB/T 5008.2-2005《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产品品种和规格》、GB/T 5008.3-2005《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端子的尺寸和标记》等标准,对额定储备容量、20h率额定容量、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电解液保持能力、耐振动性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信息与警告标记:本次抽查有1批次不合格。主要表现为:在20℃或25℃时规定的浮充电压、蓄电池连接时推荐使用的端子扭矩、ISO给出的警告符号不符合标准要求。
铅酸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
1、使用时,尽量避免大电流放电,不欠压使用,使用后及时充电。长期不用,应将电量充足,并定期补充电。
2、掌握正确的充电方法。充电宜在室温下按铅酸蓄电池说明书所示的充电方法进行,不过充或欠充。
3、定期维护电池。电池使用较长时间后,发现电池电量偏低时,或电池充电时发热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