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5月16日起,各地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深入展开。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全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方案》并及时上报国家食药总局。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地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督导。为使专项行动深入有效的开展,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办事,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于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监督检查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通风报信、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次行动中各地注重结合当地实际,突出特色,吉林、浙江政府牵头,多个部门联合发文,部署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天津注重打击与规范相结合,通过专项行动,对41家直销和委托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宣传行为进行了规范。广东、山东、北京、广西、浙江、贵州等地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对国家食药总局通报的事项逐一进行落实,对违法违规企业,都进行了立案查处。上海围绕保健食品三个“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三项“全覆盖”专项检查行动。江苏、西藏注重技术支撑,划拨转款,配备保健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组织快速检测筛查培训。各地注重工作落实,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加强工作督导。辽宁、安徽、福建等地组织飞行检查,督导专项行动方案的落实。
专项行动中,各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福建、江苏省食药监局召开了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山西省食药监局在各大媒体和网站大力宣传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其他地方也邀请了多家新闻媒体出席动员部署大会,营造了良好的“打四非”新闻宣传氛围。同时,各地注重建立行刑联动机制,邀请了公安系统有关负责人参加大会,不少地方公安部门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作为2013年公安系统打假重点工作之一,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联动,配合保健食品打“四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