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3日从重庆市农委获悉,为了加强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重庆市农委通过实施四项措施,有效加强了对全市水产品的检测和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和提升了全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据了解,这四项措施分别是:第一,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集中排查整改隐患,加大处罚力度,严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禁用药物的行为;第二,加大检测力度。做好产地监督抽检和市场例行抽检工作,启动区县快速检测示范工作,力争为每个区县配置一套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设备。重点做好产地苗种和高密度养殖等领域的检测工作,建立水产养殖环境和水产品定期定点检测制度;第三,探索建立追溯体系。在合川、潼南和忠县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引导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良种场等规模化场业主建立集行政监管、企业溯源和消费者查询于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第四,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加强水产养殖执法工作,坚决追究违法违规责任,全面查处阳性样品检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