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质监局:
为加快标准化战略实施步伐,调动广东省广州市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依据《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质监函〔2011〕679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第一批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范围为:
(一)标准化研究项目;
(二)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
(三)开展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
(四)开展企业标准体系创建;
(五)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六)开展标准化人才培训;
(七)开展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的监督检查。
二、申请资助的单位和项目应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且此前未获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的资助;
三、申请资助单位应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各区(县级市)质监局负责受理本辖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资助项目的申报,初审合格后于2013年5月31日前汇总(填写附件3汇总表)报广州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于2013年5月31日前直接报送至广州市质监局标准化处。逾期不予受理。
2013年5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