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厅局,各有关市(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2013年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本部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定、修订地方标准是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必要时可向财政部门申请地方标准补助经费,确保项目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为保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质量, 在召开标准审定会前,项目承担单位要将地方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表和试验验证报告送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省质监局统一组织审定。
三、各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制定、修订任务。对于没有完成或不能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修订任务或标准审定未通过的部门和单位,下年度标准项目计划不予安排。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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