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浙江嘉兴市质监局召开法制委员会一季度工作例会,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法制处处长、副处长、监察室主任、稽查支队队长、副队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一季度“法治质监”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第二季度重点工作,讨论强制执行加处罚款和罚没物品处置等法律问题。杨连青副局长强调,
一要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质监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经济执法部门,必须在质量强市、服务企业转型升级、保障人民群众质量安全上作出贡献;
二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带头作用,嘉兴市质监局先后被评为浙江省质监系统、浙江省政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连续14年获评嘉兴市人民政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海宁质监局、平湖质监局获评浙江省政府示范单位,2013年又将作为该县唯一推荐对象参加浙江省级示范单位评比——这些既是荣誉,更是激励——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示范部门,有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法制工作。
三要认真落实年度确定的几项重点工作。嘉兴市质监局已经编制了年度“法治质监”工作要点,将22项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涉及到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要带头抓好落实、作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