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局
近年来,山东省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行业指导,狠抓粮食质量监管,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全省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06年粮食质量工作情况
一是研究出台配套法规和文件。继《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暂行办法》、《山东省粮食局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出台后;2006年,又出台了《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山东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试行)》。这一系列政策性法规和规章的出台,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粮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法律支持。
二是做好粮食质量日常监管工作。(1)开展小麦收获质量调查。根据国家局要求,我们分别从济南、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6市抽取小麦样品353份,其中农户229份,仓库124份,送国家局指定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2)开展省级储备粮质量抽查。从省属12个粮库、16个库点抽取57份样品。其中小麦样品56份。检验质量指标5项,储藏指标2项;油脂样品1份,检验质量指标5项、卫生指标1项。 (3)加强对商品粮的质量检查。为确保粮食食用安全,青岛市对进入口粮批发市场的粮食实行严格把关,对每一批粮食都进行抽样检查。2006年,青岛质检站共抽取样品7000余份,坚持不符合食用安全的粮食不准流入口粮市场,确保了粮食质量和食用安全。(4)加强对陈化粮的监管。各地按照《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陈化粮监管等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04]19号)精神,对已经鉴定为陈化粮的,实行封存保管,并采取有效措施延缓进一步陈化。对陈化粮销售、出库、运输、加工和使用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实行计划定向销售,确保陈化粮按规定程序销售和出库,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三是不断加强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2006年,我局将粮油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省粮食工作要点和《山东省粮食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五个一"(一局一科一队一站一车)建设目标,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得到加强。省粮油检测站和济南、青岛两个市站已列为国家挂牌的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特别是省站建设取得较大突破。省局出资150万元,购置了进口仪器;落实了工作经费;充实了技术力量,选聘了一批高学历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质检岗位;改善了实验室和办公条件,总使用面积近1500平方米,提高了粮食质量检验能力。其他市站建设进展较快。泰安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菏泽市粮油技术监测发展中心、德州市粮油检测站已通过省质监局的计量认证;东营、临沂、济宁、淄博等市及寿光等部分县也以粮食储备库或是大型粮食加工企业为依托,积极争取编制、添置设备、配备人员,为下一步开展质量监管工作创造条件。同时,我们于2006年10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全省600多名质量监督和检验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了集中培训、考核和换发证,使全省粮食质量监督和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
四是积极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为保障农村粮油食品安全,让农村百姓吃上优质、营养、卫生、安全、放心的粮油产品,尽可能地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我们大力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一方面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小城镇,推行快餐连锁经营,发?quot;居民厨房工程",服务百姓一日三餐。另一方面继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加强放心粮油服务网点建设,培育农村粮油产品连锁供应体系,提高食品食用安全水平。2006年4月,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在我省召开了全国放心粮油进农村会议,我省介绍了章丘、广饶等地的经验做法。目前,我省共有82家企业、131个品种获国家"放心粮油"命名、9个单位获国家"粮油(食品)销售放心店"命名。有55家企业、97个品种获省"放心粮油"命名、17个单位获省"粮油(食品)销售放心店"命名。
五是认真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活动。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以"依法管粮,服务百姓"为主题,省市县三级联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于5月份集中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粮食流通法规宣传月活动,增强了粮食主管部门和粮食经营者的执法、守法意识,进一步浓厚了粮食行政执法氛围。作为全国"2006粮食科技活动周"分会场,在菏泽定陶举行了"农户科学储粮下乡服务活动",推广农村储粮新技术,确保农村储粮质量安全。利用大众日报、粮油市场报,省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我省粮食执法、质量监管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为推动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创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在山东金粮网上对粮食质量政策法规、监督管理、行业标准等信息及时通报,完善质量信息服务网络。
二、2007年工作打算
2007年,粮食质量监管的任务非常繁重。我们将按照国家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和《山东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为突破口,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质检体系建设。省站,积极争取省里尽早批复全额的事业单位,进一步充实技术力量,解决日常工作经费,满足粮食质量和卫生检测的需要。市站,每个市至少建一个质检站(中心),产粮大市建2~3个,做到机构、设备、人员、经费"四落实"。同时,为进一步做好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工作,参照国家局的做法,遵循合理布局、择优选用、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粮食检验机构,挂牌设立山东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站),逐步形成覆盖全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粮食质量监测体系。
二是继续开展好日常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对储备粮和政策性用粮,定期进行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对社会上从事收购、储存活动的粮食经营者进行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安全检查,坚持不符合国家粮食收购标准的粮食不入库,并严防不符合国家食用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三是继续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针对农村粮油供应的小商贩经营、小作坊生产、小集市成交的"三小"局面,积极配合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联合粮食行业协会,不断规范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加大质量管理力度,确保农村粮油食品安全。
四是把好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粮食质量。这是抓好粮食质量监管的基础。除对检验人员、仪器设备和质量管理制度等有关内容严格审核外,还要派人进行现场考核,确保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都具备粮食质量检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