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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青质监局:重视法制建设 塑造公正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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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工作是质监系统的一项中心工作,山东高青县质监局围绕构建和谐质监目标,坚持把法制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往细里做,切实做好监督法制工作。该质监局通过开拓法制工作新思路,建立健全法制监督新机制,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全力塑造了依法行政的“公正质监”。近年来,高青质监局在法制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在淄博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考试中,高青质监局获得总分第二名,两名执法人员分别获得第四名、第五名的好成绩。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比中,选送的案卷获得淄博市质监系统第二名好成绩。在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的文件中,高青质监局邵磊局长被列入淄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顾问和咨询委员名单。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全面建设法制质监。

  高青质监局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工作目标,根据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要求,将执法岗位做到全覆盖,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议,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作为山东省质监系统也是全县行政机关中首批通过ISO9000认证的行政机关,高青质监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实行执法监督考评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案件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创新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投诉举报应急处理机制、行政处罚案件分级管理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率。通过近几年对执法工作的具体实践,高青质监局形成了一套健全的执法监督运行机制,确保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由于在法制建设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和扎实的工作,从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有效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

  二是加强内外监督,提高法制监督效能。

  新的形势给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又提出了新的挑战。高青质监局加大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和办案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一是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执法人员的案前行政指导,案中监督警示,案后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确保执法人员身份合法。对岗位发生变动的执法人员,及时办理或收回执法证件;三是是强化社会监督,在单位外部设立公示栏,公开负责实施的执法依据、职权目录、投诉举报电话,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聘请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评议监督。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关系到队伍建设、行风建设。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高青质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学习活动,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学习机制。通过开展“质监法规大讲堂”、“模拟实战演练”、“每月学法日”、 “人人课堂讲课题”、邀请法律专家亲临培训授课、参加上级质监局视频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质监系统法律法规,并就典型案例展开讨论,分析讨论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办案程序的合法性。2012年参加上级质监局举办的行政执法视频培训达二十余次,参加培训人员达到百余人次。为了巩固学习效果,高青质监局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绩效考核工作中,并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自查考试,通过互相交流学习,以考促学,进一步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夯实了基础。

  四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为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地方经济服务力度,高青质监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实现了质监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双丰收。利用报纸、电子屏、电台宣传等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开展咨询答疑,积极引导社会关心和支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月”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各类明白纸、法律法规等资料;与该县公安局联合成立执法打假办公室,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同时对严重质量问题特别是对制假售假单位和个人的曝光力度,形成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

作者:佚名 来源: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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