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公布I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2012年第197号),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榜上有名,在全国首批113家I类检验机构名单之列。
2012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为加强对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工作的产品质检机构的监管,规范检验行为,促进检验机构提高工作质量,制定出台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及《评价细则》,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承担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的918家检验机构的工作质量分类考核评价。
该办法对承担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检验机构,在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检验行为,提高工作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考核结果,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的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由高到低分为Ι类、Ⅱ类、Ⅲ类、Ⅳ类四个类别,Ι类要求检验机构考核评价结果在100分以上(含100分),Ⅱ类要求检验机构考核评价结果在96-100分(含96分)。各级质监部门将优先安排考核评价为Ι类和Ⅱ类的检验机构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任务。
近年来,云南省质检院通过不断完善软硬设施建设,强化实验室管理,推动了综合检测实力的不断提升。
一是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资质不断拓展。该院已获得复混肥料、磷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冷轧带肋钢筋、眼镜、人造板、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资质14项,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能力已覆盖28类食品和全部化肥产品,全院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及认可资质已达1800余项。
二是获得多个云南首家的检测资质。通过国家认监委、卫生部和农业部三部委共同审核确定,成为云南省首家食品复检机构;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食品检测的资质授权;获云南省工信委批准,成为云南省第一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三是承担指令性任务及风险监测的检测能力日益增强。全院年均承担国家监督抽查、云南省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任务、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等指令性检测任务5000多批次,编制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150多份,并向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和“质检关键业务统计直报系统”等系统上报数据近30万余条,为各级政府提高监管效能,及时采取风险管理措施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保障。
四是能力验证屡获佳绩。2012年累计参加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国家认可委、云南省质监局组织的能力验证项目19项,收到结果满意率达98%。
此次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考评,对于提高检验机构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的工作质量,保证检验结果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具有重要意义。云南省质检院将在此基础上,继续巩固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从检验实际出发,不断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提升综合竞争力,切实保证完成好监督抽查和许可工作任务,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