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6月份以来,云南楚雄州质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平稳推进该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定下发了《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行动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及时召开了楚雄州质监系统“食品安全整治年行动”启动大会,组织该州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近210人进行宣贯培训。楚雄州质监系统迅速行动,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抓住重点环节,分宣传动员、组织排查、集中整治、总结评估、建立长效机制等5个阶段,并采取设立咨询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假冒伪劣食品展示等方式,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500多次,发放宣传资料、材料共2000多份。
二是认真开展重点企业的突击监督检查。
楚雄州质监系统对列入重点产品和重点对象的企业开展突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食品添加物质使用情况,同时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对其他方面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问题,责令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
三是细化工作,落实到位。
深化整治辖区内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生产行为。要求各辖区监管责任单位切实做好食品添加剂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查、巡查工作记录、企业档案资料等工作痕迹资料,对辖区内食品添加剂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的有关记录和持续保持获证企业的必备条件。
认真排查,消除食用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隐患。楚雄州质监系统依照该州质监局专项整治年整治方案内容进行食用油生产企业的整治,把食用油产品专项整治做细、做实。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规范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经过对辖区5家获证食用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30家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未发现生产加工“问题油脂”的情况。
整治调味品等重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楚雄州质监系统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再次检查核实了辖区内获证调味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状况、品种名细及添加剂使用等详细情况,针对调味产品的所有品种开展认真整治和复查,对酱油、食醋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检查酱油获证企业(含小作坊)30家(次),食醋获证企业6家(次),酱类获证企业21家(次),调味料3家(次),暂未发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加强乳制品等重点品种食品综合治理。继续加强乳制品监管,严格执行三聚氰胺项目每周监督抽查制度。对楚雄州唯一乳制品生产企业楚雄汇东乳业有限公司严格抽查,根据云南省级、楚雄州级抽查计划和学生营养餐抽查计划,对该公司生产的乳制品实行每月监督抽查产品质量,每周抽查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项目,截止目前共抽样50批次,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同时,抓紧开展生产加工环节“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涉及油脂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一个不漏地全面检查,重点对以食用油(特别是动物油脂)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开展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39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89户次,生产加工小作坊70户次。
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集中力量,找准重点,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后处理等措施,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将抽查严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专项整治,并加大巡查频次和抽查力度,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已在楚雄州范围对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糕点、蔬菜制品、蜜饯、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等35种食品及相关产品认真开展了监督抽查工作。
开展酒类风险大排查。突出加强对高风险食品酒类的监管和防范力度,严格落实辖区监管责任,迅速出台《关于迅速开展酒类食品专项风险隐患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开展酒类食品专项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楚雄州范围内暂未发现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使用工业酒精生产加工酒类产品的情况;也未发现白酒、配制酒等酒类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此次酒类风险排查共计约谈企业132家,排查企业136家,出动执法人员505人次,抽查样品139批次,3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7.8%。
四是全力抓好涉及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结合质监系统工作职责,将楚雄州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其产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好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台账等各道关口,严格索证、索票,杜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出厂销售并进入学生营养餐。将6家与学校签订供餐协议的食品生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每季度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检查,及时掌握供餐食品的质量状况。
专项整治期间,该州质监系统共报送工作简报66期,出动执法人员2595人次,检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1383户次,发出食品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84份,产品质量整治督办书1份,抽样检验食品256批次,查办案件55件,发放宣传材料1285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