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退税机制日臻完善
退税额年均增长约26%
广东省中山市电子退税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在不到3天的时间里,退税平台共办理退税366笔,退出税款共2.03亿元。这标志着电子退税模式取代了中山市实行多年的纸质资料退税模式,实现了办理退税手续的无纸化和便利化。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进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长21.7%。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和机制日臻完善,退税额增长迅速。2003年至2012年8月,我国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5.3万亿元,年均增长约26%。
10年来,我国出口退税机制历经数次调整。2003年,我国改革出口退税机制,本着“适度、稳妥、可行”的原则,区别不同产品调整退税率:对国家鼓励出口产品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同时,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等。
从2008年8月以来,我国多次上调出口退税率,调整频率之高、覆盖范围之广可谓罕见,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达到征多少退多少的程度。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上调出口退税率,产品出口总体跌幅相对较小,政策收到成效,帮助不少出口企业渡过难关。
在调整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机制的同时,我国还不断优化退税流程,进一步提高退税效率。2009年,我国对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进行简化。目前,出口退税的申报审批由最初的凭报表退税、手工审批,发展到完整的电子化管理,实现网络核对、网上审批。
从总体趋势看,我国出口退税规模越来越大,退税覆盖范围越来越广,退税企业数量已超过38万家,其中,生产企业23万家,外贸企业12.9万家,特准退(免)税企业1007家,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2.6万家。从退税贸易方式看,不仅包括一般贸易,还包括加工贸易、个人携带出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