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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温式日光能温室标准化示范区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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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在江苏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施劲松的带领下,以南京农业大学教授黄保健为组长、江苏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局、江苏省农科院、徐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项目检查验收组一行5人,对新沂市承担的江苏省地温式日光能温室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进行认真检查验收。该项目以95分的成绩高分通过了验收。新沂市委副书记岳敢、徐州市质监局副局长贺中华、徐州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高阔叶、副处长徐进、新沂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志军、新沂质监局局长陈平、新沂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及部分镇政府负责人陪同验收活动。

  验收组首先听取了新沂市委副书记岳敢所作的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详细查看了该项目的档案资料及台帐,然后前往新安镇黄墩村、草桥镇瑞克斯旺等示范基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在验收总结会上,验收组的领导及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验收组一致为,该项目组织机构健全,新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合作共建氛围浓厚,市、镇、村责任明确,技术指导得力;相关标准得到有力实施,执行各类标准180个,制定企业标准6个,举办技术培训班80多期,培训人员1.2万人次。印发技术资料4万份,提高了示范区标准化技术的到位率;示范区认真把好农资使用关,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监管到位;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示范区实施三年来,种植户人年均增收分别为2314.2元、3562.4元、5340.7元,分别比上一年度增加69.0%、53.9%和49.9%。同时,通过推广高效集成技术,降低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提高了农产品品质。示范区项目建设带动了当地设施蔬菜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通过三年实施,完成了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指标,措施有效,资料齐全,一致同意通过验收。验收组还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对完善技术规程内容、强化产品包装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验收组要求示范区要进一步巩固现有标准化示范区的成果,制定地温式日光能温室标准,完善标准体系,加强产品的产地分级、包装和标识,提高农民的标准和品牌意识,加强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最后,徐州市质监局副局长贺中华对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新沂市委副书记岳敢针对验收组提出的要求及建议作了表态发言。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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