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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质监局全力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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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瑞安市质监局大力推行“四化”措施,坚持全省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覆盖、全程落实、全员参与,并取得一定成果,先后获得“全国质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全省质监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质监系统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宣教普及化。一是加强法治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理论学习、普法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教育培训活动,并外派100多人次学习法治业务等专业技能,切实提高了质监队伍的法治素养。二是加强宣传造势。全年投入100多万宣传经费,通过新闻媒体、户外广告、门户网站等渠道,和“质量安全进校园”、“质量月”等多项活动,在社会上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依法行政氛围。

  二、制度长效化。瑞安市质监局一贯坚持对制度进行一年一度全面修订,有效保障了制度建设长效化。今年,结合全面实行新的三定和推行区域监管与服务模式,制定印发了《区域监管与服务工作实务手册》和《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并做到人手一本,切实推动依法行政深入开展。

  三、行为规范化。一是开展基层质监机构规范化建设。采取统一硬件环境、制定标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等手段,有效规范了监管、执法、服务等行政行为。二是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制订实施了《质量检验工作规范》、和监督检验工作流程图等多个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了质量检测行为。三是推进行政审批窗口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即办制,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制度,开展多证联办、网上审批等服务措施,有效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四是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分权制衡”为核心理念,建立了案件查办、法制审核、案审委集体审议、罚没物品集中处理等一套完整分权制度,切实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四、督考奖惩化。一是建立考核奖励制度。瑞安市质监局把创建工作纳入科室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科室、单位发放具有相当差距的年终奖金,同时明确该考核结果是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二是建立内外监督制度。在内部采取法制案卷评查、纪检案件回访、行风督查通报、内部审计等方式开展监督,在外部引入上级部门、人大、政协、纪委、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三是落实责任连带追究。规定工作人员因廉政行风或依法履职问题被上级纪检、效能等部门查处的,除严格按法纪处理外,聘用人员一律辞退,在编人员年终奖降一个等级发放,相关负责人年终奖也相应降0.3个系数。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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