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生产许可条件审查,重点做好农村食品生产企业的摸底排查和分类监管工作。二是强化加工巡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基本生产条件并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检验和销售全过程可追溯制度。三是增加对高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频次。四是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吊销生产许可证、移交公安机关等依法从严查处措施。五是细化监管任务并落实责任人员,发挥乡镇协管员作用,健全完善农村加工食品安全区域责任落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