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徐州市政府出台了《徐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成为全国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的单位,补助50万元;成为全国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补助30万元;对于提出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研制项目,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补助50万元;对于提出国家标准研制项目,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补助30万元;对于提出行业标准研制项目,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补助20万元;对于提出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研制项目,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奖励补助5万元;
对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达到国家3A级的,补助20万元,4A级的,补助30万元;达到省3A级的,补助1万元,4A级的,补助3万元;对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补助10万元;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补助5万元。
《意见》还加大对标准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研究项目,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上报。对标准化研究项目中取得重大成果的可参与市级科技进步奖评审,并优先推荐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