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2006年度,国家质检总局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共17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1件,全国政协提案62件,圆满完成全部承办任务。
2006年度,国家质检总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重点突出。食品安全和标准制、修订受到代表们的广泛关注,有88件建议和提案与上述两类问题相关。二是涉及面广。建议和提案内容涉及质检工作的各个方面,有关于突破贸易壁垒、改革通关程序、促进外贸发展的,有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有关于完善认证认可制度、加强实验室建设的,有关于完善立法、健全质检法律体系的,有关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构建设的,有关于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还有关于实施质量振兴、加强质量管理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改变“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国家质检总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催办制度和督办制度,保证办理质量。建立了激励机制,提高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的积极性。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代表和委员们的满意度相对较高。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要抓住时机,利用好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平台,更好地展示质检风范,宣传质检成绩,扩大质检工作影响,争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支持,使质检工作深入人心。并将进一步加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专人专责。进一步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政协办公厅的沟通协调,加强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用更为有效的方式开展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