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履行好质监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切实提升质监工作对吕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贡献率。近日,山西省吕梁市质监局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进行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坚持政务公开。对质监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以及质监部门履行的其他重要行政职能,实行 “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并在办事窗口全部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审批标准“八公开”。
二、提高行政效能。凡是质监部门办理的行政事项,只要材料齐备、符合条件,自受理之日起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不能办理完成的要提前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对全市重大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设立“绿色通道”,实行跟踪服务,专人负责。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五公开”、“十不准”的有关规定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做到履行职责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四、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办班、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于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认证评审权、检验鉴定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谋取非法利益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