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月31日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原产于韩国、沙特阿拉伯、日本、欧盟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辛醇进行的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于2005年9月开始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辛醇进行反倾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务部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国内辛醇产业未受到实质损害。
有鉴于此,中国商务部决定自即日起,终止对原产于韩国、沙特阿拉伯、日本、欧盟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辛醇的反倾销调查。
辛醇为无色有特殊气味的可燃性液体,主要用于生产增塑剂,还用于生产表面涂料、抗氧剂、柴油和润滑添加剂等,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