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批准《高耸结构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5-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4.2.1、4.4.1、5.1.1、5.1.2、6.5.5、6.5.6、7.1.1、7.1.3、7.1.4、7.2.5、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J135-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