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东山县食安办协调组织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餐饮安全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校内食堂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及时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为保障中小学校餐饮卫生安全,东山县食安办在开学后,及时组织县卫生监督部门,实施校内供餐食堂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全县各类学校食堂,务必依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
记者了解到,执法人员主要有针对性的检查了食材购进、场地卫生、功能区划分、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发现学校食堂的食材购进索票索证、餐饮功能区划分、场地卫生等不符合规范要求,尤其是在食用油品采购、使用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查扣了部分不符合规范的食用油,并对餐饮卫生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