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让百姓吃上放心食品,近日,吉林省政府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吉林省将建立食品安全监督举报中心,设立举报奖励和查办大要案件补助专项资金,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准入许可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依法查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等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防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意见》还提出,吉林省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档案,区别生产经营者不同诚信级别,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同时,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制度措施,做到诚信档案信息的实时更新。
同时,吉林省将用2-3年的时间抓好乳制品、肉禽蛋、粮油、食品添加剂4个行业的诚信试点建设;培育发展省级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300户,市 (州)级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3000户。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将全省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提高到80%以上。
《意见》提出,吉林省将建立食品安全监督举报中心,设立举报奖励和查办大要案件补助专项资金,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鼓励办案单位积极踊跃查办大要案件,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另外,逐级设立食品安全监督专员,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逐步构建起省、市(州)、县 (市、区)、乡 (镇、街道)、村 (社区)五级贯通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