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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月”活动更要注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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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前夕,支树平局长在福建调研时,深入基层一线进行临战动员,强调“质量月”活动尤其要重视质量,确保质量,突出实效。
 

  “质量月”是传统活动,今年意义不一般。总局提出“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12字方针,抓质量是第一要务。“质量月”活动的水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质检系统抓质量的水平。对于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工作,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质量月”要立足于促进全社会参与。从1978年质量月以“生产优质品光荣、生产劣质品可耻”为主题开始,22届“质量月”都是围绕质量、效益展开。今年更是确定为“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质量月”活动也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动员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多参加“质量月”活动,才能让决策层面更加重视质量;动员组织政府部门、监管部门、生产企业、行业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参与“质量月”活动,才能促进全社会更加关注质量。
 

  “质量月”要立足于提升产品质量。尤其是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当地主导产业、主打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攻关、技术论证,切实加以解决。通过“质量月”活动,促进主导产业、主打产品质量水平有所提高,质量管理明显改进。
 

  “质量月”要立足于改善工作质量。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工作质量不提高,何谈产品质量。全系统要通过质量风险分析、责任机制建立、过程检查和质量指标控制、质量过错惩罚等质量管理手段,提升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自身素质。
 

  “质量月”要立足于体现质检为民。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消费者积极自愿参与,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人民质检的忠诚、质检为民的实效。要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各单位和各项工作比着看、赛着干,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质量月”要立足于扩大活动影响。不能局限于上街搞宣传,要有规划、有动员、有行动、有成效。既要“一把手”负总责,也要强化组织保障全员参与。各地两局既要组织好活动策划、舆论宣传、质量服务、评比表彰等重要工作,也可以联合开展活动,共同扩大影响,让活动组织有力、内容丰富、有声有色。

作者:冯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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