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认监委举办的“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十件大事”评选活动圆满结束,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一、2001年8月29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成立,结束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历史,建立了统一的认证认可管理体制。
二、2001年12月3日,我国开始实施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制度,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产品目录同时公布。我国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实现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四个统一”(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
三、2002年4月8日,全国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为在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下,各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认证认可工作开展的重要平台。
四、2002年8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成立,标志着我国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可体系。
五、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颁布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认证认可活动的行政法规,是我国认证认可工作法制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
六、2005年9月26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在京成立,这是我国认证认可行业从业机构和人员自愿组成的行业自律性组织,适应了认证认可行业管理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七、2006年2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认证认可工作首次被写入国家科技战略发展规划。
八、2008年4月7日,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新西兰外交贸易部长菲尔·戈夫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合格评定的合作协定》,这是我国与外国政府达成的第一个认证认可领域互认协定。
九、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该法明确规定,建立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对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备案)管理制度。
十、2011年3月16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公布,首次将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列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门类,突出强调了认证认可在节能、低碳、食品安全和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发挥的基础保障作用。4月20日,《国家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