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民乘梯安全,7月份以来,广东省珠海市质监局加强全市在用电梯安全监管,采取四项措施,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全市电梯安全运行。
一是推动全市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向全市各自动扶梯使用单位发出《关于开展在用自动扶梯安全排查的紧急通知》,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召开“深化电(扶)梯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督促自动扶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切实落实扶梯使用管理、维修保养各项责任。
二是开展全市在用电梯安全大检查。对全市在用电梯进行拉网式检查,强化广珠轻轨珠海北站、大型商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电梯、扶梯等隐患排查。共检查电梯462台次,其中自动扶梯和人行步道235台,发现安全隐患17处,对未经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擅自安装简易电梯等违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是向珠海市政府提出解决住宅电梯安全隐患建议,并抓好落实。针对我市部分老旧小区住宅电梯因进入“老龄化”阶段而引发电梯故障、困人等问题,向珠海市政府提出“制定住宅电梯强制报废规定、设立住宅电梯专项资金、增加使用15年以上住宅电梯检验频次、制作张贴电梯警示标牌”等解决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的举措,受到珠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珠海市质监局正与相关部门积极抓好落实。
四是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接受珠海地方主流媒体采访,呼吁企业结合人流量和峰值人数考虑扶梯的额定载荷,做好自动扶梯的选型。此外,深入66家电梯使用单位及3所中小学校,广泛宣传电梯管理和安全使用知识,提高企业和市民安全用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