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质监局联合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发布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化示范村建设规范标准体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化中心村建设规范标准体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城中村标准化改建建设规范标准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城镇标准化建设规范标准体系》等四项地方规范,填补我省新农村建设地方标准的空白,从标准的层次上规范了我省新农村建设工作,使标准化工作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为出台全省统一的新农村建设地方标准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