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行为,加强我区气瓶充装安全管理,保障全区气瓶充装安全。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山东省气瓶充装安全监察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全区气瓶充装经营现状,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质监分局于近日制作了气瓶充装前检查规定牌匾22块,免费发放给全区22家气瓶充装企业并令其在作业区显著位置悬挂,督促企业对气瓶充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时刻绷紧“安全弦”,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作业。
气瓶充装前的检查是安全充装气瓶的重要环节。针对个别充装企业不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充装前安全检查,气瓶混装、超期瓶继续充装、超量充装、不做充装记录等不规范行为。该规定要求企业逐只对充装气瓶进行详细检查,检查要求符合相应规定,记录齐全,符合要求。同时对不符合充装安全要求的情形作了详细的规定,禁止充装。
检查规定从充装源头严格把关,为气体充装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区气瓶充装行业安全生产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