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药制剂以及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相关工作。
一是通过硫磺熏蒸药材事件,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拓宽监管思路,加大对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以及中药材专业交易市场的抽样检验的力度。规范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经营销售行为。
二是强化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生产的监督检查,加强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要求各级监管部门按季度上报监督检查情况。
三是在国家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标准未出台前,要求各中药制制剂及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在2011年10月底前制订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凡企业未按要求制定二氧化硫残留物检测内控标准或不按照内控标准对购进中药材或中药饮片进行检验的,其中药材或中药饮片不得用于生产投料。
四是及时通报中药材养殖、种植及加工过程中出现的硫磺熏蒸以及其他影响药材质量的问题,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齐抓共管,确保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