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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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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方案,在杭州、宁波、湖州市开展试点,鼓励其他市参照省局方案要求开展试点。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局“规范试点、创新方法、扶优治劣、有序发展”和省政府“全面规范、长效巩固、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巩固深化小餐饮前三年整规成果,继续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使小餐饮逐步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目标。

  这次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指导、街道(乡镇村)为主、疏堵并举、提升标准、标本兼治、逐步规范”的原则,对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基本特征、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小型餐馆、小快餐店、小吃店、小农家乐等餐饮单位进行整规试点。试点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是开展再次普查,健全分类档案。要求试点地区再次开展排查,补充完善档案。

  二是制定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培训。试点地区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标准,组织开展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及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标准的专题培训,宣传法律法规和整规措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分类整顿规范。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实行拉网式检查,跟踪督促整改,加强巡查检查,防止反复、反弹、回潮。

  四是深化示范创建,总结推广经验。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小餐饮示范街、示范点创建,形成树标杆、促后进、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改善小餐饮食品安全条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是积极探索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研究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新思路、新方法,探索建立小餐饮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稳步提高小餐饮规范率和满意率。

  方案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小餐饮整规工作,及时制定整规方案。二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职能部门间的联动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三要开展督查,强化考核。省局将加强对各地小餐饮整规工作的督导,并把小餐饮整规工作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列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考评指标之一。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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