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2011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开考,共有5.2万余名考生报名考试,比2010年提高18%,创近3年报名人数新高。这标志着社会各界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普遍认可和对质量人才的强烈需求。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共同组织实施,目的在于科学、客观、公正地选拔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质量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国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该制度始于2001年,已连续实施11年。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累计有53.38万人次报名,33.75万人次参加考试,9.4万人取得了资格证书。预计本次考试后,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的人数将突破10万人。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聘任资格获得者为助理质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和高级质量工程师。下一步,国家质检总局将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加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实施力度,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开展高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评结合试点,充分发挥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在保障质量安全、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上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