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从2011年5月开始,江西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工作进入了紧锣密鼓的实施阶段,该省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也随之同步运行。
去年,江西省政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了《共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主要任务是探索食品药品监管新机制,推动全省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能力体系建设,用5年时间打造辐射全省、影响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食品药品科学监管示范区、产业发展先导区、安全消费放心区。
创建工作从区域性试点开始,由点到面,通过打牢各个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的保障基础,提升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的整体水平。
2011年,江西省政府拨付专项资金,启动第一批创建试点,选择3~5个设区的市、20%左右的县(市、区),先行先试。重点是完成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的建设任务,落实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完成试点县(市、区)食品药品快检室建设,完善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县级快检室为支撑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开发全省统一的药品动态监管系统和投诉举报通讯系统,建立从省到乡的四级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平台;完成全系统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培养和引进监管高端人才;构建餐饮和医药行业信用体系;推动生物和新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到2012年7月试点工作结束后,创建工作将在全省铺开。江西省政府要求各地在创建工作的建设用地、资金、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配套政策的支持,并以项目资金和评价激励,引导各地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