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禁鲜令执行一周 各奶业紧抱鲜字不放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本报讯 已3次延期执行的牛奶“禁鲜令”尽管已正式从今年开始施行,但市场上仍有“鲜奶”生产企业在打“擦边球”,多种形式的带有“鲜”字的产品仍在超市大模大样地销售。

  按照规定,以原奶为原料,采用巴氏杀菌法、低温存放的“巴氏奶”,都不得在名称中打上“鲜”字标签,而必须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奶(乳)”等标准名。但一些生产企业却另辟蹊径将“鲜牛奶”字样突现出来。这些做法是否合乎规定,国家标准委一直没有做出正面回应消费者也表示不在意。

 

作者:杨 子 来源:市场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0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