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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成农民工生活质量测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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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有一支由农村富余劳动力组成的生产建设大军——农民工。他们在户籍管理上虽是农村居民身份,却常年在城镇或非农领域务工,乃至逐渐成为城市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劳动力主体。据统计,目前外出农民工已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1/4,广泛分布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另据权威专家测算,全国农民工总数约在2.1亿人左右。预计未来十年,从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将在1.5亿人以上。

农民工作为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中应运而生的特殊社会群体,队伍庞大、涉及面广,不仅对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在就业、增收方面对解决“三农”问题影响重大。可以说,关注农民工生活质量,妥善解决农民工问题,既事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战略,也决定着实现现代化的长远战略,更关系到上亿农民工的生存与发展。这也是近年来社会上下尤其重视改善农民工就业、生活环境,努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根本原因。

为了帮助人们认识了解农民工群体的生存现状,并对农民工生活质量进行量化评估,今年早些时候,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的专项调查。在此基础上,相关课题研究组利用这些数据,从多个角度对城市农民工的生活质量进行了测度,并以综合测度结果构成“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初步建立起一套能够全面、科学、准确地描述和反映农民工生活质量水平和特征的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标体系。

据最新发表的《中国农民工生活质量研究》课题报告介绍,由于对“生活质量”的评价通常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而影响生活质量的因素又涉及躯体健康、经济状况、居住条件、业余生活、社会交往、家庭情感支持等多个方面,因而,要想做到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十分不易。根据我国国情,结合当前解决农民工问题仍以改善物质条件为主的实际需要,该项研究在构建中国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标体系时,侧重于以客观评价反映生活质量;在指标体系设计上,则选择了对农民工生活质量影响较大的几个方面的若干指标来概述农民工生活质量。最终确定,我国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标体系由收入和消费、住房、健康和就医、劳动时间、社会保障以及权益保护等六个方面构成。其下设的17项具体指标分别是:反映收入和消费状况的平均月收入、月食品支出、月休闲文化支出;反映住房状况的人均居住面积、住所耐用消费品的数量;反映健康和就医状况的自评健康、就医选择;反映工作时间状况的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小时数;反映社会保障状况的有无医疗保险、有无养老保险、有无失业保险、有无工伤保险;反映权益保护状况的工作岗位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暑降温措施、工资拖欠、发生工伤时单位医疗费用的提供。

值得一提的是,鉴于目前我国城乡差别较大,解决农民工问题、提高农民工生活质量恰是为了缩小这种差距,因而,对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的设计,便着眼于从城乡比较中观察农民工生活质量的改善程度。它以当年城镇居民指标为参照值,得出的指数值即标示着农民工生活质量相对于城镇居民的实际水平,从而基本实现了定量描述城乡居民间生活质量差异的目的,足以让人一目了然。

中国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标体系建立后,国家统计局课题组据此对2006年城市农民工的抽样调查数据进行了测算评定,结果表明,2006年全国平均的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为0.532。这意味着当前我国农民工生活质量的总体水平仅相当于城镇居民的53.2%。同在城市中工作生活,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群体只因身份不同,生活质量差距竟如此之大,这个数字着实令人忧虑。

再看六个分类指数,更能说明问题。收入和消费指数为0.635,住房指数为0.494,健康和就医指数为0.642,劳动时间指数为0.552,社会保障指数为0.251,权益保护指数为0.659。这中间,权益保护指数最高,社会保障指数最低。前者证明,近几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后者则反映出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措施仍严重滞后,且高达56.6%的农民工得分值尚处于最低档次。其中的失业保险覆盖指数甚至低到0.154。足以见,社会保障指数过低已经拖累了农民工整体的生活质量提升,亟待就此予以大力改善。

此外,研究报告在整体描述农民工生活质量现状后,还从不同视角做出了分析比较,提示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尽管健康和就医指数、收入和消费指数均在0.6以上,但是从分项指标的得分看仍然不容乐观。因为,这是由“自评健康”和“月食品支出”两个单项指标得分较高所致。而在调查样本中,45岁以下的农民工占到91.83%。他们相对较年轻、健康状况良好;而食品消费又具有一定刚性,乃生活必需品。故而,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些指标未必能够敏感地反映农民工生活质量的变化。

其二,考量农民工生活质量,不仅要重视其总体水平,还需关注生活质量指数在农民工群体中的分布层次。据测算,虽然全国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已达到0.532,但还有21%的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不足0.4。相比之下,生活质量指数能够与城市居民接近的农民工数量极少,仅占总人数的6.6%。特别突出的是,从住房指数看,超过40%的农民工得分值低于0.4;从社会保障指数看,高达56.6%的农民工得分值处于0.2以下。这说明住房和社会保障条件相对较差的农民工仍占有相当规模,急需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给予重视、出手相助。

其三,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同样表现在农民工生活质量上。2006年,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分别为0.574、0.498和0.497。从分类指数看,区域差异最为明显的是社会保障指数。相比于中部0.183和西部0.193,东部的社会保障指数为0.329,高出将近14个百分点。从不同规模城市的农民工生活质量看,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值分别为0.582、0.578、0.530和0.508。可见,城市规模越大,农民工的生活质量越高。这也是农民工纷纷涌向大城市的动因之一。

其四,在不同行业就业的农民工,生活质量亦有显著区别。以生活质量指数降次排序,制造业为0.594,邮政业为0.56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0.537,批发和零售业为0.535,建筑业为0.519,住宿和餐饮业为0.507,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为0.463。从中不难看出,最高的制造业与最低的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生活指数相差了13.1个百分点。从分类指数看,在住房条件上,批发和零售业指数最高,建筑业最低;在劳动时间和权益保护方面,制造业相对较好,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最差,且差距十分明显;在社会保障方面,制造业的社会保障指数为0.38,而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仅为0.112,二者相差约27个百分点。

通过上述对农民工生活质量的量化测评,让我们在城乡对比中认清了眼下农民工群体的生活境况,不仅进一步感受到农民工外出打工和生活的艰辛,对他们增添了更多的理解和同情,而且还有助于促进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查找不足,以便有的放矢地解决农民工问题,帮助进城务工人员改善生活,使更多的农民工兄弟在城市里安居乐业,最终融入城市、落户城市、成为城市的一份子,与我们一起建设现代化。
作者:记者 钟蓝 来源:中国信息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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