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针对近日“中国强制认证推广委员会”以编辑出版《中国强制性产品推广名录》为名,要求企业入册并征收入册费用一事,国家认监委发表声明指出,国家认监委从未批准任何机构成立“中国强制认证推广委员会”,也未授权任何机构编辑出版《中国强制性产品推广名录》等书籍。
声明中说,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国家强制执行的一项市场准入制度,其政策性、技术性很强。为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过程的准确,国家认监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对实施认证和检测的机构实行国家指定,相关宣传工作由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据了解,近来在强制性产品认证推广宣传方面,出现了一些借打假之名公然造假、借维护企业权益之名捞取利益的不正当行为,国家认监委提请相关机构和广大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据悉,为保证社会各界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政策规定相关信息的需求,国家认监委正在组织编纂《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