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农业生产标准化包含农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和工艺以及农产品的标准化等三个方面。
一、农产品生产环境标准化
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对于生产特定的农产品来说,是有一定的标准化的。如农田水利的标准化,道路及坡面的绿化和建设标准等。例如关于道路坡面植被施工要领(1980)、设计要领(1985)等,对坡面建设的坡度、形状、排水沟、不同地区种植的植被类型、种类等都有详尽的规定和标准。
二、生产过程和工艺的标准化
在日本作为农产品的生产全过程,不用说具有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农作物从新品种选育的区域试验和特性试验方法和方案,到品种育成后新品种的栽培技术工艺规程,以及农产品的收获加工贮藏方法等都非常具体。以牧草品种选育为例,不同种类牧草的育成品系必须在规定的试验地进行区域试验。
为了明确育成品系的特性,使试验结果具有科学性、可比性,牧草育成品系除在指定的试验地进行区域试验外,还规定了新品系的特性鉴定标准和区域试验的实施调查标准。为了便于资料交流,试验数据的相互利用和计算机处理,对白三叶、紫花苜蓿、鸭茅、羊茅类、玉米等20多种牧草饲料作物制定了统一的种苗特性分类调查标准。所有的调查标准都规定了必须调查项目和参考调查项目,并对每个项目的记载标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1.区域试验的实施调查标准
(1)牧草区域试验调查标准。现行的调查标准是在1964年标准的基础上,经过二次修订而成的。温带型多年生禾本科、热带型禾本科分别使用共同的标准;多花黑麦草、豆科的红三叶、白三叶、紫花苜蓿则分别有各自的标准。
区域试验的必须调查项目除了发芽好坏、鲜草产量、干物率、干物产量和病害外,其他项目因草种而不同。如①温带型多年生禾本科:始穗和抽穗期、株高、越夏后的刈割再生等;②热带型禾本科:早春长势,耐寒性、虫害、刈割时的抽穗率;③意大利黑麦草:刈割时的抽穗率、虫害、越冬越夏性、株高;④红三叶:返青期、始花期、株高;⑤白三叶:早春长势,混播时的比率、虫害、越冬越夏性;⑥紫花苜蓿:立苗时株高、早春株高、越冬前株高、晚秋长势、缺株率及倒伏程度等。
(2)饲料作物区域试验的实施调查标准。在日本主要有玉米、高粱和燕麦,其区域试验的实施调查标准也分为必须调查项目和参考调查项目。
(3)区域试验的耕种标准。在这个标准中,对牧草饲料作物新品系参加区域试验的播种期、播种方法、播种量、施肥量和施肥方法、刈割次数和其他管理要求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如牧草的区域试验的小区面积为6平方米,重复4次,小区四周设置30厘米的保护区,以消除边际效应,试验重复进行3年。饲料作物区试的小区面积:玉米、高粱为10平方米,重复3次,燕麦为5平方米,重复4次,试验年限都是3年。
2.特性鉴定试验标准
牧草的特性鉴定是指耐雪性、耐寒性和放牧特性鉴定。从家畜利用角度看放牧试验非常重要,现行的放牧适应性调查标准是1981年制定的,调查项目有:放牧时的抽穗程度、株高、始牧时现存量、放牧后的残食量;采食量和采食率、豆科比率、耐践踏性等20项。试验方法如下:分别草种设一牧区,把6-8个新品系重复5次,牧区面积0.2-0.5公顷,小区面积20-100平方米,同时放牧10-40头家畜,每年放牧5-8次。
通过上述试验的品系,还要在指定机构进行品质分析,而只有按标准进行试验和测定后,才能申请日本牧草饲料作物品种审定和种苗法登记,并受法律保护。农作物的情况也是如此,如水稻抗稻瘟病育成品系的鉴定必须在指定的爱知县的山间试验地进行。
其他园艺及果树等作物都有类似的标准和规定。对于作物的栽培工艺也有相应的规程和标准。如水稻不同品种有相应的栽培指南,严格限定农药的使用时期和次数,以及化学肥料的使用时间和用量等。
农业标准化在更多的情况下,包含农产品加工工艺和加工过程的标准化,这是由市场的需求所决定的。以鸡蛋的加工包装为例,须经过鲜蛋消毒→光照甄别→分级→包装后,才能上市流通。水果和果菜类的加工过程也大体相似。
三、农产品的标准化
在日本市场流通的农产品,应该说都是加工后,符合一定标准的农产品。所有农产品在进入市场前,都要按一定的标准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分级,市场销售优级优价。除肉类是以100克作计量单位外,蔬菜水果等大多是一定的数量作为计量单位;鱼虾等也是以条为计量单位。梨、苹果等多以只为计量单位,特别是高等级的,如1只价格多少,大白菜、包菜等是1棵或半棵售价多少,其他如青菜、韭菜、芹菜等则是1把(束)价格多少,没有见到以重量单位计价销售蔬菜水果的。而这种情况下,充分体现了优质优价。如1只LL级的苹果的价格可以购买到数量多达几十到上百倍的等外级苹果。更多的场合下,等外品的农产品是不进入市场销售,而作为加工用原料。
另外以鸡蛋为例,通常的零售单位是10只包装,根据蛋壳的红白、有无授精、大小(分L、M、S)以及不同种类鸡所产的蛋而价格都不相同。以红壳、有授精的较大的蛋价格相对较高、草鸡蛋也比蛋鸡蛋价格高得多。